——历史文化名城阆中市农村防火见成效
近年来,阆中市公安消防大队在不断总结农村火灾发生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,常念农村防火“八字经”,使曾经一度居高不下火灾形势得到有效控制。这一工作实效曾在四川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节目中予以宣传报道。最近,总队政委侯自强在检查阆中市消防工作时,又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时任省消防总队党委书记、政治委员侯自强(左)在阆中检查黄德君大队长(中)、周先忠政治教导员(右)工作
阆中市幅员面积1885平方公里,农业人口63万余人,均处于丘陵地区,交通不便。在以前,火灾频发而又施救困难。为此,1998年以来,阆中市消防大队针对农村火灾特点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不断探索,总结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,即通过乡(镇)闭路电视、广播电台专门开辟了《农村安全之声》栏目,农村住宅的墙壁上张贴了农村防火“八有八禁止”(八有:有专人管理,如轮流值班;有消防设施,如水池、灭火器等;生活用火有人照看护;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;有防火宣传标语和警示牌;煤油灯照明有灯罩;灶前有拦灰槽;消防水缸、水池时时有水等。八禁止:严禁将柴草秸秆堆满房前屋后;严禁将烘笼放在床上取暖和吸倒床烟;严禁大风天在野外生火和乱到碳灰;禁止小孩和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;禁止私拉乱接电器线和天然气管线;禁止易可燃物靠近烟囱;禁止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;禁止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家中)的安全警示。
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和办法,特别是农村“五户大院”防火措施的施行,农村火灾次数和损失均逐年下降。之前的每年火灾损失都在100万元以上,而去年全市火灾损失才20余万元。
阆中大队也因为各方面工作出色,连续5年被阆中市人民政府评为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”,先后被南充支队评为“先进党组织”和“四好班子”,2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“先进消防大队”和“执法为民十佳单位”。总队给继任大队长薛永和荣记三等功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