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总队政治部陈小勇主任在福州支队检查工作时强调:“干部调动一定要讲程序和规矩”。否则,既不利于山区、艰苦地区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,还容易产生腐败现象。

所谓程序:就是干部本人有调动意向的,要逐级向所在的基层单位(部门)领导提出,经政治机关审查并提交支队党委研究同意后,由支队政治部门书面报告总队政治部,总队政治部在征得调入单位意见后,再按审批权限办理调动手续;所谓规矩:一是要求调动的干部必须是夫妻分居两地,且原则上达到随军条件;二是父母年老或多病,且身边没有其他子女;三是工作需要的领导干部或专业技术干部。
但是,就目前来看,一些要求调动的干部许多都不符合上述条件,有的甚至动不动就直接找关系、托人情,更有甚者让领导打招呼,这种现象很不“正常”。今后,支队政治机关对凡是没有正当理由要求调动的,一律不得上报总队,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对凡是不是以组织名义上报要求调动的,一律不得受理。这样做既有利于干部队伍的稳定,也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,更符合大多数官兵的希望和要求。